在昨日调查现场,执法人员从管理人员电脑中复制了相关课件、讲义资料以及相关宣传资料,想从中进一步看看,商家到底有没有存在虚假或者夸大宣传行为。
“那你们最近有没有送一些小礼物呢?”
“那肯定要送啊,礼品不送,人家怎么会来?”
“你们最近有卖出多少仪器呢?”
“没有卖出去,目前只是纯讲座和体验。”
“那你们岂不是做赔本买卖吗?”
“我们先做广告啊,体验了,效果好,人家就会去我们公司买,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卖产品,我们又不是雷锋,这也是我们公司的营销方法,这很正常的。”
负责人李某还声称,平时他们都会三申五令,若子女不同意就千万不要买,如果买回去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包退换。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店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司于今年3月份成立,经营范围主要是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但是,该店当时无法提供相应的广告批准文号。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需要有省级以上食药监部门的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并按照批准的样稿内容发布,如果没有批准文号或者发布内容与批准的样稿内容不符,应按照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执法部门:这种营销易引发家庭矛盾
北仑区市场监督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说,如果该店以上课形式进行宣传,介绍、推销商品,也是属于广告的一种,要经过广告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后的内容进行宣传,如果存在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要按照广告法对其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认为,该店营销模式是从情感上拉近与老人的距离,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销售医疗器械,这种营销方式关注度很高,也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
“从管理的角度来说,这还是一个盲区,也许他们口头宣讲中存在夸大辅助治疗效果,但很难取证,他们会打着法律的擦边球进行营销。”
目前,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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